評價結論與建議:
結論:(1)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安健[2012]73號《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規定,從放射防護角度考慮,本項目屬于放射性職業病危害一般類別的建設項目。(2)本項目含密封源顆粒計數檢定設備所在的標定間遠離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總體布局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等標準的要求。(3)建設單位已成立了放射防護領導小組,明確相關人員的職責,并制定了放射防護相關管理制度。本項目在采取了放射防護設施、管理措施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職業病防護補充措施及建議的前提下,預計能夠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從放射防護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建議:建設單位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將本報告補充的各項技術防護措施和管理措施全部落實,并嚴格按國家有關的制度和規程進行操作,切實保障工人的身體健康,預防職業病的發生。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或者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編制評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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